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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股審計行業變局。
隨著時間步入歲末年初,A股上市公司陸續啟動2024年年報審計工作。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,近兩個月以來,上市公司密集發布聘任審計機構的公告。
2024年首家被罰暫停證券業務6個月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(以下簡稱“大華”)在11月中旬恢複證券服務業務,其實際遭受的衝擊程度現已逐漸明朗。
根據券商中國記者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2023年A股審計客戶作為樣本觀察,發現僅有30%左右的上市公司願意續聘,剩餘“老客戶”被超過20家同行“瓜分”,其中有2家會計師事務所為最大贏家,包括此前被市場質疑為大華“馬甲”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在內。A股審計行業迎來大洗牌。
大華不僅麵臨客戶流失,其從業人員也在跳槽換所。根據記者統計,大華過去一年注冊會計師人數減少近40%。
與此同時,“案”對大華的衝擊波還在持續。多名投資者將金通靈及多家中介機構告上法庭,在金通靈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中,大華是被告之一。目前該案件為特別代表人訴訟,2024年12月31日南京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特別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。
2家同行為大贏家
因上市公司金通靈造假案,大華在2024年5月被江蘇證監局實施暫停證券業務6個月的處罰。2024年11月中旬大華恢複證券服務業務,正值多家上市公司密集籌備2024年度審計工作的窗口期。從上市公司選擇結果來看,大華麵臨的業務挑戰要遠大於恢複後的發展機遇。
根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發現,大華的上市公司“老客戶”流失嚴重。具體來看,公開資料顯示,2023年度大華為有436家上市公司客戶擔任2023年度審計機構,截至2024年12月31日,除個別“老客戶”尚未明確是否續聘大華為2024年度審計機構外,據記者不完全統計,有431家均已對此明確。其中僅有125家上市公司表示續聘大華,占比約30%。比如大客戶在12月初公告續聘,審計收費預計不超過870萬元。
大華有多達306家“老客戶”公告稱要改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擔任2024年度外部審計機構,占比約70%。來自審計行業的23家同行從大華挖走上述“老客戶”。
其中有2家會計師事務所為最大贏家。根據券商中國記者不完全統計,有60家上市公司表示,將原審計機構大華改聘為容誠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(以下簡稱“容城”)。其中有5家是大華的大客戶,過往審計費用均超過300萬,比如、。
另一家分羹較多的是北京德皓國際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(以下簡稱“德皓”),2024年有50家上市公司稱,將原審計機構大華改聘為德皓。記者注意到德皓“分走”的上市公司,過往審計費用規模大多在200萬以下。
值得一提的是,德皓更名前為“北京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”,由於其在大華被罰前已吸納大華的多名合夥人及核心骨幹、業務項目等,且部分地區分所的辦公地址與大華在同一寫字樓,因此德皓被市場質疑為大華提前準備好的“馬甲”。
對此,德皓發布聲明稱,其與任何曆史或現存的其他任何機構既無法律上的關聯關係,也無事實上的任何實際控製關係。
記者注意到,被市場質疑為大華的另一“馬甲”——政旦誌遠(深圳)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(以下簡稱“政旦誌遠”)在2024年年報審計業務中也從大華“分走”26家上市公司,這些上市公司過往審計費用規模也普遍在200萬以下。
據悉,政旦誌遠2024年更名前為深圳大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。該所同樣在大華受罰前吸引大華深圳分所多名注冊會計師集體加盟,兩家機構的辦公地址在上下樓。政旦誌遠在更名前與大華的標識十分接近,都有“大華國際”的字樣。
此外,在2024年年報審計業務中,立信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從大華“分走”超過30家上市公司;天健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(以下簡稱“天健”)及大信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各“分走”超過20家。
人員持續流失
客戶大量流失的背後原因之一,是大華從業人員帶著項目陸續跳槽加入到其他機構。這家曾是“內資八大所”之一的會計師事務所2024年人員持續流失。
公開資料顯示,2023年末大華共有1471名注冊會計師,其中簽署證券服務業務報告的注冊會計師數量有1141名。而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公開信息顯示,截至2024年12月31日,大華的注冊會計師人數有888名。這意味著,過去一年,大華注冊會計師人數減少近40%。
從人員流向來看,前述提及的會計師事務所同行為大華前注冊會計師的主要選擇。以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人員流動為樣本觀察,2024年大華在北京地區有多達30名注冊會計師轉所至容誠;有14名注冊會計師轉所至德皓;有12名轉所至天健。
合夥人方麵,天眼查信息顯示,大華在2024年12月2日進行合夥人變更。其中,有多達67名合夥人退出,5名合夥人新加入。變動後大華會計所有150位合夥人,相比2023年末270名合夥人而言,減少44%。
盡管客戶和從業人員有流失,但大華在恢複證券業務服務後也有新增客戶。記者注意到,11月以來有部分上市公司將其他審計機構變更為大華,由大華擔任2024年審計機構。
比如2024年12月11日公告稱,聘請大華作為2024年外部審計機構,原審計機構為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,公司擬支付的2024年度審計費用共計232萬元。同月3日表示,鑒於中喜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夥)已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,公司擬對2024年度審計機構進行變更為大華,本期審計費用為120萬元。
因造假案站上被告席
當前,大華還要應對重大訴訟。“金通靈造假案”衝擊波仍在持續,目前已有多名投資者將金通靈、中介機構等告上法庭。
2024年12月30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投服中心”)接受60名權利人的特別授權,向南京中級法院申請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。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,南京中級法院適用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上述案件。為此,12月31日南京中級法院發布特別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。
所謂“特別代表人訴訟”,采用“默示加入”原則,即投資者無需明確表示加入,隻要符合一定條件,即可自動成為案件的當事人。這一原則能夠擴大投資者保護的範圍,更好發揮對違法行為的威懾作用。
正由於采用該原則,因此訴訟結果能夠一次性解決大量投資者的糾紛。但這也意味著相關責任人可能麵臨巨額賠償。
投資者訴稱,江蘇證監局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認定,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。投資者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後、揭露日前買入金通靈股票,因虛假陳述遭受投資損失,金通靈應賠償投資者的投資差額損失、傭金和印花稅損失,其餘被告對金通靈公司的前述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。
據悉,被告包括了大華在內共4家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。金通靈在2017年至2022年期間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,而大華作為金通靈的審計機構,在上述年份都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。
在江蘇證監局看來,大華在審計時,風險評估及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、未采取恰當審計措施應對舞弊風險、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,違反相關執業準則的規定,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,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。
大華未來能否應對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帶來的衝擊,值得持續關注。